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的公示
2018年6月23日,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河北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1件,为“黄骅市旧城镇池庄村西南方向张树争玻璃钢厂,仅在夜间生产,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,工业垃圾直排厂外西侧路上或在场内焚烧,污染严重;小六间房村南30米处田国胜养猪场、王胜林养猪场(最少存栏500头),粪便污水乱排,恶臭扰民。”问题。
接到案件举报后,我市立即移交相关单位核查处理,并要求其3日内反馈查处情况。目前,上述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,查处结果将按要求在近期予以公示。
黄骅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专班
2018年6月23日